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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这里是建设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可调整范围仅限于工程量清单中的钢筋和商品混凝土其价格波动价差超过±5%后进行调整。请问: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对钢材,电缆,石材,苗木,人工费,机械费等上涨超过5%的可以请求建设单位予以调整吗?如果可以,应以什么形式给建设单位呢?

其他 2021-05-11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合理的材料费调整差价是可以向甲方提出的,但是要注意搜集材料人工费等增加的证据,比如供货发票,单据等。另外,当地青海住建部门有没有调差的文件参考呢?建议你们先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工程索赔文件,必须时可以通过监理单位签字后报送给业主,以便今后工程结算时候留存证据。不懂的可再留言或者电话咨询我。
  • 你好,建议最好协商解决。
  • 您好,既然合同约定仅限于钢筋和商砼可以调价,那么原则上就限制于这些范围。但是如果电缆、石材、苗木、人工与机械费上涨超过±15%。为公平原则可以向建设单位申请调整,毕竟您签订这份合同时综合单价已经考虑了相关的物价上涨风险。建议可以通过经济签证的方式先固定证据和金额,然后争取向建设单位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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