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很凡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子,2003年头识的,到了2008年分手了,我2018年10份从外面回到家乡,我也有打电话给那个女孩,她到我家附近和我吃了一次饭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她住那里,到了2021年3月份在顺德区大良早上跟我饮早茶,然后告诉我她住陈村镇万科缤纷一楼盘,到2021年5月8号叫我车他去医院看看妇科,然后呢到5月9号再次到陈村镇医院住院部四楼,告诉我叫我拿身份证给她底面复印影在她的手机里面,然后呢我才知道她的目的,做她的先生即男朋友人签字,她告诉我有了BB要打掉,然后呢做结扎手术,我很担心BB不是我的,为什么不叫他男朋友签字,如果她在5月10日做结扎手术,出意外有生命危险或死亡?我会付法律责任吗?望律师回答应我,谢谢

其他 2021-05-10 1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