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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孩子放学回家,家长发现孩子身上都湿了,眼睛周围和耳朵上面都被挖了,我又去学校找老师了,过一会校长也来了,老师说孩子在学校把水瓶里面水到出来了,弄身上了,以后不让孩子带水瓶去学校了。脸上被挖伤是小孩子挖的,那个小孩子不挖,她尽能力去看孩子了。校长说相互理解,一会说说老师。下午放学老师说现在在排练六一儿童节节目,孩子不动,让孩子在家休息几天。我说考虑一下。今天早上我送孩子去学校,老师让孩子退学,她看不了,

其他 2021-06-22 1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学校和当事人都应该赔偿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医药费 误工费营养费 精神损失费 及交通费等,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 首先,校方没有正当理由要求您退学,您可以继续与学校协商。另外,建议您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是否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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