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承租方,承租商场一楼商铺用于经营男装,合同2018年10月31日签到2021年9月31日,为期三年。履行到2020年1月份,因新冠疫情2020年1月25日到2020年2月26日停止营业,与商场协商答应缴纳2800元的管理费即可,后来不但没有减免,还要求缴纳百分之五十的租金,因疫情影响,商场商铺由之前的22家商铺倒闭到仅剩6家在勉强支撑,多次找商场协商,要求根据实地情况减租,都不予理睬,置之不理。没有为一楼运营环境做出任何规划和改善,,导致商铺无能力按时缴纳租金,无法经营,直致2021年3月15日倒闭破产。至今,我还有4万的保证金在商场手里,期间,我们多次找他协商,他都置之不理,说一定要找法律诉讼。因我破产倒闭,在2021年3月15日,他找我签署了商铺移交确认书,商铺内所有东西他都有权处理。如今商场方起诉我到法院,2021年5月10号开庭,在法庭上,商场要求我搬离店铺剩余物品,在法官的认可下。在十个工作日内,我们搬离了所剩余物品。如今还说我违约,保证金不退回,要求我缴纳租金,滞纳金,还说店铺内的物品占用了他两个月时间,算场地费等,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其他 2021-05-24 18:3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