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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公司工作六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到期前十二个月因疫情影响没有出境业务,没上班,但是公司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有去上班的,每月发最低保障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赔偿金算法是按照合同到期前的生活费标准算吗?

其他 2021-06-03 10: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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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迫离职赔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按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时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50%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职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一直在家休息发放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 您好发放生活费可要求排除前述生活费
  • 不同法院处理不一样,您可以先按正常工资主张;另外,疫情期间若没有上班,一般第一个月也应该发放全额工资的。
  • 每个月发的最低保障工资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肯定得根据正常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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