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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男友曾经买了个房子,房子的首付是我家出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3年前我们分手了(没结婚),分手时他答应分期把首付钱换给我们,如果换不清就以房子抵债。第一年他按时按额还钱了。第2年就不足额了,今年又不足额了。他的房子已经升值2倍多了。有钱就推说要结婚要干什么的不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起诉他还钱。我有他亲笔写的借据。如果需要面谈,并且您有打这种官司的经验,请给我回个电话,或邮件。我需要一个律师,还款涉及金额10万元,这钱我也是要买房子的。所以请律师费用和打官司综合费用预算过8000的律师绕道。可以的面谈

其他 2012-01-31 1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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