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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孩子在学校跟别的孩子跑闹,这时另外一个孩子从我家后面做出危险动作用脚拌我家孩子将我家孩子拌倒,同时这个孩子也倒地。倒地后这个孩子手臂骨折。出事后我当晚就去孩子家看望孩子并留下1000元现金,他家孩子当时以经去医院进行治疗,但前天拆夹板后医生发现孩子骨头错位,没有长好。他们家长还让我家拿钱进行治疗。后来才知道他家孩子治疗时没有走保险。我不同意赔偿,他们家现在要走法律程序。请问现在是否要积极应诉?如果要应诉的话,我该做好哪些准备?请教一下律师。谢谢。

诉讼 2021-05-22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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