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找工作第一家公司收了490服装费,把我推荐给第二家公司,第二家公司又收了600实习期违约金,说干不够3个月退400,但是又推迟了有十天才上班,而且还要要求达到她们的要求,要么就离职,要么就转岗位,又推荐给第三家公司,重新重新签合同,前前后后浪费一个月才正式上班,而且第三家老员工都没有这些费用,包括服装费,请问这样公司犯法吗?

其他 2021-05-26 09: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家的服装费,如果公司有补贴,还说的通;若没有补贴,是增加负担,于法无据。第二家实习期的违约金规定,是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格式条款,若发生纠纷,可申请法院确认其无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