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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这样的 我是8月21号开始在一家饭店里打工 刚开始的时候是要交服装押金的 100块 这个是饭店规定 我没觉得什么就交了 然后干到9月的15号才发工资 因为是第一个月 按规定是要押15天的工资的 不过我受不了的是它还要扣出200的服装费 我听人家说是饭店为了预防工人自动离职所以才有这规定的 然后我领得剩下的那一点工资就离职了 是自动离职的 现在我想知道那300块钱的服装费能要得回来么?饭店的合同因为是第一个月所以还没得签 律师 你说怎么办? 要通过法律解决吗?

其他 2011-09-17 1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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