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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月初和领导提出的辞职,让他找人交接,中旬领导和我说要辞职报告,我写了给他,他说不是正规的,我就打印了一份给他,他不要,给他放办公室,他说看不见,月底我要走,他说我没按正常流程走,辞职报告他们没有签字,不算,还说没有交接不能走,不让走,如果我走了的话,这个月的工资应该给我发嘛,他如果不给我发工资的话我可以投诉他嘛

其他 2021-05-30 17: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保存好证据,够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走,扣你工资,可以劳动仲裁。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要正常支付工资。对于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 保存好证据,够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走,扣你工资,可以劳动仲裁
  •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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