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我的公公是残疾人,有残疾证,公公和婆婆于去年5月复婚,复婚后我公公因身有残疾,一个人居住在崇明的平房内,婆婆对公公不闻不问,公公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半边身体完全瘫痪,并且没有退休金。我婆婆有退休金,且身体完好,没有任何问题。婆婆自己一个人在上海市区租房子住,并不去崇明照顾我公公,没有尽到她应尽的抚养义务。并且在我公公联系不上她的时候,我公公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打电话报警,让警察询问她的情况,我婆婆回答警察说:我所有人的电话都接,就是不接他的电话。我想问一下,以上情况我婆婆是否已经情况非常恶劣,犯了遗弃罪?2.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公公需要医保卡看病配药,我婆婆拒不配合,找了她很多次都不愿意把医保卡和身份证寄回给我公公。我老公已经和她说了我公公快死了,她还是不愿意,最后没办法,我老公威胁我婆婆说如果不把东西寄回去给我公公看病,这次的拆迁款就一分都不给她,她才寄给我老公,由我们寄给了我公公去看病。我想问我婆婆这样的行为是否犯了故意杀人罪?

刑事辩护 2021-06-07 2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