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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7年在建安区购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当时未取得预售证,所以当时只签定了个《定制房协议》,支付了首付款,协议规定,开发商在6个月内取得预售证,并到时签定购房合同,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已付房款2倍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因开发商迟迟未办理证件,在业主上访及和开发商沟通,开发商于19年3月给业主出了个解决方法,保证在19年底取得五证,并在证件办理齐全后180天内完成交付,若是无法完成,业主可选择退房,开发商支付已支付房款每月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并将本金及赔偿金在业主提交退房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将房款打到业主提供的银行账号,开发商于2020年11月取得五证,现距离开发商取得五证已过180天,但是还无法交付,我请求退房,开放商说只愿退回本金且要在提交退房申请6个月内退回,请问我申请开发商赔偿利息及本金可否达成,法律是否支持我的诉求

其他 2021-06-01 18: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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