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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1月16日至1月29日放假,在1月份上班日期为4-5-6-9-10-11-12-13-30-31号,另1日-3日为元旦假期,22-24号为春节假期,人力资源部总监在放假前口头说是有薪假,现在在2月3号发工资了,只发4-5-6-9-10-11-12-13-30-31号,和22-24日共计13天的工资。单位这样是否合法,我们能不能要求单位给1月全部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仲裁 2012-02-03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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