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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1年1月份休了5天年假,2021年6月份离职,2019年入的的公司,公司人事说年假按自然日算的,我今年还没上完一年,所以并没有5天的年假,只给2天年假,其他3天假直接扣工资,这合理吗

其他 2021-06-10 15: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只要您累计工作满1年的(包括在该公司之前的工龄),就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您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对方说只给2天年假的录音、聊天记录等),然后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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