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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男朋友同居七年,没有结婚证,我跟他时他啥都没有,现在条件好了,我俩分手了,我可以要赔偿吗,

其他 2021-06-19 14: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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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这种赔偿的话只能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要求支付,在法律层面上,法院一般是不支持这种赔偿的
  • 你好,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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