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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21-06-11 17:34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可以依据以下规定来判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
  • 您好,结婚多久了?如果结婚很久且彩礼已经花费完了是不需要返还的。
  • 你好!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有的可以退,有的不退
  • 如果是领证了,一般彩礼是不退还的。
  • 您好,彩礼是样式和价值如何呢?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你好,这个是需要区分处理的
  • 有领结婚证么,因为什么原因想离婚的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和诉讼
  • 您好,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就无需退还。
  • 离婚退还彩礼主要适用生活时间不久的离婚情况
  • 您好,请问双方结婚了没有呢?
  • 你好,请问在一起生活过吗?
  • 你好!可以协商离婚和起诉离婚。
  • 你好,离婚时,彩礼能否返还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若进行结婚登记后其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彩礼的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则在离婚时需要返还彩礼。没有前述情形时,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原则上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法官在个案中会根据不同情形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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