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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交警判断为对方全责,造事方买了交强险。现在已经在医院重症病房一个月,病情不稳定,医院无法做治疗终结,但双方已经没有经济能力再医疗。保险公司只付了1万,现欠费6万,医院要停药。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需要怎么走流程。谢谢

其他 2012-02-03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在交警队的主持下先与对方协商,先以治疗为重,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再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应当尽快去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先于执行医疗费用。待以后治愈完毕,可以进行伤残评定,要求肇事方赔偿。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同时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的标准赔偿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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