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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北京人同时是有肢体残疾残疾人。我现有一个与我姐关于我本人在北京海淀区一处2居室住房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希望获得您在法律上咨询,帮助我要回我的房产。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处住房是我们单位于1992年分配给我的住房。1995年单位将此房产以当时市场价格卖给我。并帮助我办理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2014年我姐以帮助我管理此房产出租事宜,一方面将我的房产证骗到手,另一方面又起草一份超低价格的合同,将我的房产卖给她的儿子,我的外甥。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根据我的回忆,我当时正在患有严重抑郁症,所以出售此房产,绝非我本意。另外我至今未拿到一份原始合同。因此我查阅了合同法,合同法上讲具有欺诈及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您认为这个定位合适吗?如果合适,我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房产?谢谢!

其他 2021-07-04 05: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产属于您的,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需要根据过户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您的病情有关证据确定能否诉讼要回房产
  • 您好,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人一般订立合同是无效的
  • 不知您是否收到购房款?以及收到多少购房款?
  • 拿身份证去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买卖合同,另外卖房给你了多少钱也要调取出来,还有需要你抑郁症住院记录和诊断证明,然后聘请律师诉讼解决
  • 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产属于您的,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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