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单位上班11年了,年底单位就开始把全国的我这类岗位人员辞退了(他们都没到5年),年初要辞退我,说给N+1的方式赔偿我,我没同意,在我签的劳动合同上有一条这么写:“如果甲方辞退已方,赔偿已方工资的2倍”,我找单位,希望他们按合同赔偿,他们不同意,我退步,按N+3的方式赔偿我,他们也不同意,双方一直托到现在,昨天公司人事给我电话,说他们现在也不给我赔偿什么的了,也不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了,叫我继续上班,只是不给我安排工作,是所谓的“挂岗”,工资只能以每月基本工资的70%给我,半年后,合同自动解除,别的赔偿金一分都不给,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要如何应对?我提出的N+3是不是合理要求?我如果按合同上的2倍要赔偿,他们不给,我可否告单位?

争议解决 2012-02-03 21: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