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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在项目上时计算工时,不在项目上时不计算工时,但是要求正常出勤,请问不在项目上但是正常出勤的时间是否算正常工作时间?

其他 2021-06-17 11: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经过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审批后,企业对于某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的,不存在加班的概念。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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