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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前几天在医院刨腹产生的孩子,产前检查一切正常,医生说是双包胎建议提前刨腹产,结果在生产过程中大出血,医生出来说子宫不收缩病人大出血休克须切除子宫,医院的解释由于羊水过多导致子宫无法收缩,但是这些都可以提前预防的,医生说可以抽掉羊水在做手术,但是负责医生并无抽掉羊水做任何检查,只是参照了市一院的检查结果来做了手术,出现了以上的情况发生,请问这属于医院的医疗事故吗?医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其他 2009-10-04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剖宫----宫缩不良---出血----死亡,这情形认为因素造成的可能性很大,有病历才可以知道具体原因的,方便的话贴出病历
  • 产后子宫收缩不良导致大出血,不得已切除子宫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但重要的是要看医院是否穷尽了其它办法以及导致子宫收缩不良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有无过错的医疗行为,建议你请专业律师介入,提供全部的病历分析才行。根据你目前提供的信息,不能肯定是医疗事故。
  • 医院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建议咨询其他医院专业医生或直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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