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中国人林强与日本人小山惠子1992年结婚在日本从事房地产生意,2012年到青岛发展并设立公司,2013年该夫妻又到英国从哪个是服装贸易,并定居英国,有住所,2015年林强回国探亲遭遇车祸身亡,小山惠子准备继承遗产,已知死者财产:日本房产值200万美元,青岛存款500万美元,英国不动产100万美元,动产20万美元,林强父母仍健在。英国冲突规则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与英国相同,日本冲突规则: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英国法继承法规定,妻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国法继承法规定,妻子与父母为同一顺序继承人,日本法继承法规定,妻子为没有其他顺序继承人时的继承人。问题:妻子小山惠子原告在何国起诉可获得较多遗产?(分析在中国核英国及日本起诉,然后比较遗产多少)

其他 2021-06-20 21: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