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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有四个小孩,我抚养两个,前妻抚养两个,我现在再婚准备要个小孩,现在不想给抚养费前妻了,她要告我,我能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6-22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再生育子女,支付抚养费的能力会有所下降,但不是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可以和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支付标准。
  • 您好,双方当初是如何协商的
  • 视情况而定,双方一人抚养两个小孩,一般各自抚养各自的小孩,互不支付抚养费;但两个孩子抚养费差距较大的,还需要根据孩子所需要的实际抚养费、父母的负担能力互相支付不直接抚养的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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