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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离异,带着女儿,在我妈家,我手残疾四级,脑子没问题,我可以出去工作,我妈给我申请了一个低保,说我不能出去工作,他常年拿着低保,吃的饱,不能出去工作,如果出去工作的话,竟然写着要吃官司上法庭,我娘家妈,说孩子学习不好,跟着我不行,说把孩子给我妹妹,让他来养,给孩子转学,孩子不想走,转到日照去,还不让我见孩子,说孩子考完试就给孩子转学,不经过我学校已经同意了,他班主任签个字,孩子档案就能在电脑上转走,开始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我,我妈出的头,我能把孩子留下吗?我该怎么办?急

离婚 2021-06-23 11: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看着您的问题,作为妈妈的我深刻体会到您的难处,非常的同情您,首先第一个问题,享受低保待遇并不代表您不能工作,您可以工作的,力所能及的做点事是非常好的对您现在的情况来说,第二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转学等必须由您来决定,其他人都无权决定,如果学校未经您签字同意擅自转学,您可以起诉他们侵权,第三,您母亲把孩子交由您妹妹照顾,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爱也罢为你和孩子好也罢,都要经过您的同意,他们无权剥夺您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您有权利留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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