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在一家净水器公司就职,总部在北京,上海是分公司。做售后服务和销售。我们是以记件的方式付工资,服务一台机器给20元,还有销售的提成另算。公司没有给我们交保险,还有就是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每月要扣15.99%。公司给我们的解释是,我们是以记件的方式拿工资,所以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合同上没有工资的计算方式),不是劳动合同,所以就不是正式工,所以要扣这么多的税,还不能上保险。如果辞职或被辞退也没有辞退金,对我们没有任何的保障(公司给我们上了意外保险,因为我们每天要访问很多家客户)。我想问一下,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我们扣这么多的税是不是合理?公司是不是有义务给我们交三险一金?我该如何维护我权益?谢谢!

其他 2012-02-06 14: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