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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冠心病患者、由于本月=十七日牙龈出血到普惠一家私人牙科诊所看口腔,经医生检查厉说我是牙周病需要洗牙,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清理牙龈大量出血,怎么也止不住,这时他才要求我去我地最高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州医院牙科急诊科和血液科心血管进行会珍,决定停止我所服用冠心病的一切药,注打凝血钟,经过两天治疗血基本上是止住了(这中间我流出了大量血,不能吃饭)所以我认为是那家私人珍所没有按一个医生的技术标准去进行冶疗给患者造成了生命安全也及经济损失。(我一开始告诉医生我患有冠心病,因为这种情况在医学上是不能洗牙的,这是后来洲医院牙科医生说的)所以请问我要怎样起诉。谢谢

其他 2021-06-29 11: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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