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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新买的电动车,由于几个月没使用,导致电瓶亏电报废,商家拒保,原因是亏电属于人为损坏。但是,我购买的时候,商家并没有告知电瓶亏电会损坏,也没有告知亏电损坏不保修,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电瓶亏点会损坏。而且,我收到的货连说明书都没有,也就是我是在要换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导致电瓶损毁,商家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07 14: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损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可以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若是还无法解决,商家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
  • 可以说下电瓶怎么就不到一年报废了。这种不应当是保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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