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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个人婚前买的房屋,婚后做了房产公证夫妻共同所有,现在我们离婚了,她不想去撤销公证,只是口头上说不要房子,给我写一份公证书作废的协议,这样具有法律效益吗

其他 2021-07-01 11: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书写公证书作废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公证处所做的房产公证,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他的效力和自己拟定的协议相比,法律效力更有保障,很难被推翻
  • 您好,可以通过再次通过公证来让之前的公证书失去效力。
  • 你好,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主的,仅签订协议只对双方之间产生效力,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仍然是存在风险的,建议及时变更登记。
  • 你好 协议有效,民法奉行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享有处分自己权利的自由,自然也享有放弃自己权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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