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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67岁,在工厂上班10年,工厂不于其签订合同,现在老人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工厂单方面不让上班,不认其受伤期间的工资,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1-07-06 17: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属于工伤,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如果单位不申请自己也可以去申请。受伤期间的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应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 最高院在2010年有一个规定,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可以认定是工伤。你们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 可以找律师帮忙
  • 建议先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 1 、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2、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但接受用人单位返聘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进行赔偿。3、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招用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但因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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