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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请事假期间公休和法定假算工资吗

行政诉讼 2018-06-08 18: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法定假期没有工资
  •   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曾规定“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按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规定,事假工资应当按月正常工作日工资/20.83天扣减。  
  •   我国劳动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
    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0.8÷21.75×病假天数=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
  • 可以直接咨询社保。
  • 员工请假只是在工作日请假
  • 只是在工作日请假。
  • 员工请假只是在工作日请假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工时折算按照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平均工作20.92日计算。
  • 员工请假只是在工作日请假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工时折算按照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平均工作20.92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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