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19年九月接受了一家快递点,相当于是承包商的转让,转让人冉某,其与第三方快递公司并无相关的协议,在转让时,也并未通知第三方,或者替我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并未告知我这些事情,只是私下签订协议,分两次付清款项,第二次支付余款是在手续办理齐全之后。在次年3月份,我收到第三方快递公司通知,快递公司要收回承包区域经营权,仅退还快递经营的押金,此时我多方询问才知晓快递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和第三方签订协议等等,这时冉某要求我支付余款,并在法庭上诉,一审判决,以我有实际经营三个月为由,判定我们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并让我支付余款和违约金,我现在是财物两空,请问这样的判决正确吗?可以翻吗,或者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其他 2021-07-08 23:25 人浏览
共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兰察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无相关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