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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10年前买的房子,已收房,开发商又两次抵押给别人,办不了房本,在5年前已向法院起诉,调解书明确开发商负责1年内办理房本,逾期办不下来,退房款并处赔款,在全额拿到退款及赔款前,房产仍属于我方,现在以强制执行快5年时间了,开发商牵扯上百件诉讼,也无可执行资产,期间另外两家也来要房,麻烦不断。近期询问执行庭,答复说:政府可能会干预,建议我与开发商签一个补充和解协议,恢复当初的购买合同关系,再商定一个期限,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房本,如果在此期限前,开发商仍未履约,我再申请本案未执行的退款和赔款。想咨询您以下:1、如果我签了这份和解协议,是否相当于放弃了强制执行申请?房产会不会被另外两家来执行掉?2、如果开发商在新的约定期限内仍然没办下来房本,或在此期间发现了他有可执行财产,还可以申请恢复本案继续强制执行吗?还是需要从新诉讼或申请?

案件执行 2021-07-13 10: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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