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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怀了我的孩子,跟别人结婚了,现在孩子生下来了,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我和女友没结过婚)

离婚 2021-07-25 23:4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是孩子的父亲,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 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8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具体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情况,以往婚姻中的彼此过错,对孩子的照顾谁更多综合判断、建议您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电询
  • 您好,具体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情况,以往婚姻中的彼此过错,对孩子的照顾谁更多综合判断、建议您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电询
  •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你好,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孩子抚养权会判给女方
  • 您好,您确定是孩子的父亲,你就是合法的监护人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要回孩子抚养权
  • 您好,可以的,您是孩子父亲,您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 您好,您这边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可以就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诉讼解决抚养权的问题。
  • 您好,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享受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关于抚养权,2岁以下一般都是女性抚养,所以建议您还是协商处理
  • 可以起诉争取,但是基本上胜算不大
  • 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可去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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