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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吗

离婚 2021-07-19 17:01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起诉离婚去哪里这个问题,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住所地的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4)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被告的居住证、暂住证等文件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4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5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16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7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还有其他后续疑问或者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我们这边有很多关于办理这类案件的经验,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
  • 你好,我是王律师,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何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具体情况你再详细说下,我给你出出主意。
  • 您好!也可以再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目前对于离婚后的财产以及子女问题是否有矛盾呢?您可以和我进一步详谈,可以给到您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 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 离婚起诉要去被告工作生活一年的法院申请。
  • 你好,可以在常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起诉
  • 你好,一般需要至领一方户籍地诉讼的
  • 你好,离婚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
  • 起诉离婚,在什么地方都可以。
  • 不一定的,我们可以帮你
  • 原则上是,具体要看你们双方的实际居住地情况
  • 上海也是可以受理的 也是可以在上海受理
  • 你好,离婚原则上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有经居住的在经常居住地
  • 原则上在被告户籍地起诉,如果被告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在被告实际居住地起诉。
  • 不是的,可以在上海申请, 只要有居住证
  • 需要到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 您好,需要被告在上海有居住证或者户口
  • 你好,也可以在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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