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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签署购销合同,因款项没有及时支付对方,现对方在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收取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的请求。请问:1、货款是5万,违约金的累计是1万,这个违约金是否一定要支付给对方?2、如果将货款和违约金结清,与对方需要签署的协议需要注明哪些??急!!!

其他 2009-07-08 23: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主张违约金明显过高予以抗辩,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
  • 1、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 2、如达成调解协议则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以调解书的形式出现。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
  • 合同没有规定违约责任,违约金过高,如达成协议可在法院办理。
  • 你们就主张违约金明显过高,要求降低,标准按照5万货款每天的银行存款利息乘以天数乘以130%为限,超过部分不应支持。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伍怡律师:133171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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