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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家外地国营企业欠我们货款3万多元,并写了欠条给我们。以后该企业经营不善停产了。2018年,我们派人去要款,对方讲正在清算资产,清算完后给我们,并写了我们有去要款的证明。从2010年到2018年我们只有打电话要款,但电话没有录音。2018年6月我们又派人去要款,有录音证明。2021年4月我们又派人去要款,有现场录音证明。到今天对方仍没有拍卖成功,没有钱还我们现进入诉讼程序。对方律师讲,我们2010年到2018年这8年没有向对方要款的证据,所以算过了诉讼时效。请问这算过了诉讼时效吗?2018年,2021年我们去要款的证据有用吗

其他 2021-07-23 1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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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催收债务时,要在谈话的过程中,将货款延期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对当事人讲解清楚,同时保持一种冷静的但很坚决的态度,不能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否则很容易让客户抓到把柄而拒绝或延期付款。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欠款,可根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若没有欠条,应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 你讨要方式有毛病,应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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