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母亲已去世,俩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取了一个后老伴,他有一个子女,已登记,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现在房产证在我手里,我是儿子,请问后老伴的子女还能分到房子吗》 [辽宁-

离婚 2012-02-13 15: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是你的父母的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是你的父亲的,另一半的由你的父亲的继承人继承,后老伴是你父亲的继承人之一,后老伴的子女是后老伴的继承人。
  • 如果房产是你的父母的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是你的父亲的,另一半的由你的父亲的继承人继承,后老伴是你父亲的继承人之一,后老伴的子女是后老伴的继承人。
  • 该房为你父母共有,你父亲有权对其房屋份额作出任意处分。如果在老人故去后,该房应该遵循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详谈联系我。
  • 事情很复杂,建议联系律师帮助妥善处理
  • 1、关于这房子首先需要明确是你父亲与你生母共同财产还是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如果是你父亲与你生母共同财产,那么在你生母死亡时应该就发生继承。 2、你父亲拥有的房产的份额,是其婚前财产,你的继母有权进行继承(当然这是在你父亲与你继母登记结婚的前提下)。 3、关于你继母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不知当时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时,她的子女是否已成年,是否与你的父亲共同生活,是否形成了继父及继子女关系。
  • 你父拥有的房产份额,属婚前个人财产,后老伴的子女不能继承。
  • 没有权利分割。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葫芦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