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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情不和为由可不可以立案,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其他 2021-07-26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想离婚吗?这个的话律师可以帮你,不像你想的那么难
  •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是需要提交必要的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已经破裂的。分居状态是可以作为一种事实来证明感情的,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 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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