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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上海的1988申请建房,申请立基人是六人分别是我,我哥,我姐和她女儿还有父母,当年我二十我哥二十二都是未婚。房屋于1989父母建造好,借的钱弟兄两个还了一部分。宅基证是1992办理的,当时大哥也娶妻生子了,我在外面打工,根本不知道办理宅基证具体事宜。2000几年的时候我和大哥各自另外造了房子。以前本来父母造的房子一般说都是两个儿子一人一半,现在法律意识强了,女儿也有份了,我也没有异议。本来也相安无事。自从前年搞宅基地确权,大哥看见从土地管理拉出来的一张纸上没有我的名字,就一直吵着说这房子是他的,后来了解才知道这是土地使用权的人,当时我也懵了,这张纸一般是看不到的。明明申请立基人是六人,可土地使用权上确写了七个人的名字,多了大嫂和她儿子,而我的名字不在其中。后来了解到这种漏写情况也有不少,因为这事,现在大哥老是有事没事打电话来闹,说这房子我没份,是他的,搞的不得安宁,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房屋拆迁我是否真的没有份。因为毕竟我们老家都造了房子,那边的房子应该是父母和姐的。而我和大哥都只能继承父母的那部分,而不是像大哥说的这房子是他的。跪求详解答细,感谢各位专业律师解答谢谢

其他 2021-08-26 14: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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