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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因基底膜抗体成阳性,产生了急性肾炎,在当地医院A治疗,因医生没把验血报告看完整或者是看完了分析不出原因没开会沟通,做一系列无用治疗,无请示上级、查阅资料,盲目医治,导致本人在此医院治疗时间太长,肌酐已达到1300多,呼吸困难,当时跟治疗的医生沟通说转院,医生还坚持说要在他医院治疗,不给与办理转院,我当时因肺部积水呼吸困难,跟家人沟通请求他帮忙办理转院手续,可是医生不与理睬,说医院无法办理转院,家人无奈只能联系社会上的救护车,把我紧急送往医院B,我过去到达急救中心,肾科医生过来,查看我验血报告综合我症状,不到五分钟就得出是GBM病(抗基膜抗体阳性),然后因前期治疗时间太久,导致肌酐上升至一千三百多,已经无法治愈,只能保住生命了,我想咨询下您,这个我要打官司要求赔偿,能行吗

其他 2021-07-28 18: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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