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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通过正常程序实行改制~~根据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我有没有理由向企业要求赔偿二倍的赔偿金~~

其他 2009-07-09 14: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回答你的问题: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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