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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请您一下我租房两个月(7月和8月),押一付二,8月25号房子到期,我如果8月8号提前搬走并且交清所用费用,属不属于违约行为?房东会给我退押金么?

其他 2021-08-04 17: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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