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1989年经甘肃省石化厅计划招工甘肃省轮胎厂农民轮换工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续签10年。于1999年厂内效益低下停产,我们放假回家。于2004厂宣布破产,开发房地产。厂对我们没有任何补偿,也没有解除合同,在上班时厂子扣养老保险和风险抵押金。请问厂子应怎么补偿我们?

国家赔偿 2012-02-13 16: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