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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房是3月30号收的,后来发现地下室地板上有裸露钢筋。我们提出让他们赔20万,他们最终说给4万和维修好。我们不想折腾就同意了。现在维修做完了。赔偿的4万还没有给到手上。现在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去现场签字,还得拍视频签字。应该是个保密协议,我还没看到协议。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咨询一下。 问题一,前两天地产说可以把电子文档发过来,我们自己打印出来拍个签字的视频,然后签完字把文件给快递回去就打钱。现在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到现场去签字。一是现在是疫情,我们不想出门,第二呢,是因为我们在张家口,房子在天津,来回签个字,太劳心劳力。 问题二,开发商是 雅润 ,施工单位是中建三局。我们和他们签的这个协议,是和开发商签的还是和施工单位签的。楼钢筋这个问题,是施工的质量问题,维修也是由中建三局做的,这四万块钱应该也是由开发商问施工房要的。我认为我应该与施工方没啥关系,不管钱是谁出的,我签协议应该是和开发商签,4万也是从开发商手机拿。 问题三 我要求他们先把协议内容发过来,我们先看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这个要求没什么问题吧?如果对这个协议内容有什么异议,可不可以要求他们修改?毕竟如果不看了协议过去就签字,有可能不同意签不了,我们还得来回再折腾。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8-18 0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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