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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交通事故中左腿胫骨下端骨折(踝关节),车辆严重受损。(对方全责该肇事车辆保全险).。现在已经二个多月了,因为在车辆维修方面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不能给我满意的维修条件,所以一直没修车。现在保险和肇事方同意给我27000元车损,但是必须和我的人伤一起处理。也就是说人车的理赔款要我医疗终止后给(办事员説他公司就这么规定的),肇事车主也说没钱给我 。那么我只有等着保险公司给投保人钱时我才能拿到赔付款吗?因为我等着拿这笔钱去买车或修车(其实我急用车,想把被撞的车不修就卖了,直接再去买一辆。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我怎么能先拿到车损钱?

综合法律 2009-07-11 07: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车损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与保险所应承担的赔偿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如你接受保险的赔偿,就只能等并按保险的规定办理,否则,你可以起诉事故的责任者,但我想,那样会更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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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交通事故中人车是否可以分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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