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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十一个月了。我们是重组家庭,他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 我与他育有一女, 现一岁半。 自生完孩子月子里至今, 遇到家务事我与他谈话时, 他总是对我大打出手。 而且出手较重,每次事后他都会保证不再打人, 可依然不改。 我为了家庭的完整一直都是忍让。 但这样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我对他的儿子一直都不错, 实在无法再忍受他的暴力行为。 请问我想离婚,我要女儿的抚养权, 不知道法官是否会同情我、 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购买的。 我的月收入也比他低。 如果我上诉法院请求离婚, 法院是否在财产分割上会偏向于我。 因为如果离了婚我与女儿没有房子住。

离婚 2009-07-11 09: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对方主张。 婚后所得为夫妻共有。可以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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