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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已做满一年四个月。在8月22号晚,老板联系我,说要把我辞退,给我一礼拜时间办理离职,我与老板沟通说9.1号办理,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其他 2022-12-05 0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且未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离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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