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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提供餐饮的企业,对于帮厨(负责择菜、洗菜、洗碗等工作)的职位我们愿意考虑一些四十岁左右的女同志,因为她们比较细心、踏实;但是她们大部分都是某些国企的退休、内退、买断工龄下岗人员或是失业自谋职业人员,他们几乎都有原单位在上保险,或者享受着国家为他们提供的优惠的保险政策,所以不需要公司给他们交保险。 我们对此不太清楚,对于这类人群,我们应该如何和他们签合同?是否需要为他们再上保险?

其他 2013-07-05 21: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据对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应该区别对待。
  • 你们应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工人已经交有保险则可以不再为他们交纳保险
  • 您好: 根据对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应该区别对待。 对于退休和内退等人员,应该签订劳务合同。同时,将其内退人员的原劳动合同德复印件留档。 对于买断工龄等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与我联系,电话、Email、MSN均可。
  • 您好: 根据对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应该区别对待。 对于退休和内退等人员,应该签订劳务合同。同时,将其内退人员的原劳动合同德复印件留档。 对于买断工龄等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与我联系,电话、Email、MSN均可。
  • 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应该和他们签老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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