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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被外省警察带走了,但已经超过48小时了,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不知道人在哪个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 2021-08-31 11: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涉嫌什么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未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可以主动向侦查机关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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