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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太原买了一个二手房,但卖主在上海,我听说这种情况要求卖方委托一个人办理,并在其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我想知道公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其他 2012-02-17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具体材料包括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 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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